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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

“長壽藥”NMN上演行業“無間道”:十幾家美國品牌用同一份認證
NMN作為一種新興的膳食補充劑,在中年富豪人群中相當火爆。盛名之下,產品的安全性卻惹人非議。作為一款舶來品,權威、多樣、多國的認證才能使消費者愿意購買、安心購買。然而現實中,各個NMN品牌盜用他廠的認證,甚至連環撞車,令人哭笑不得。

統計局回應直播帶貨下降:直播帶貨對推動銷售有積極作用
于有報道說7月份直播帶貨下降的話題,國家統計局新聞發言人付凌暉14日在新聞發布會上回應稱,1-7月份,全國實物商品網上零售額同比增長15.7%,比1-6月份加快,特別是網絡零售在促進市場發展和帶動整體消費增長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幽螺莎星HP牙膏廣告誤導消費者 上海利康因虛假宣傳被罰35萬
“告別口臭,遠離幽門螺桿菌”——一款能“遠離幽門螺桿菌”牙膏是不是令人很動心?2019年這款“幽螺莎星HP牙膏”被《中國消費報》曝光,涉嫌虛假宣傳。

中國保健協會徐華鋒:保健食品行業提升要用科技支撐
8月11日晚,在新京報貝殼財經主辦的“中國經濟新格局:乘風破浪”夏季峰會健康分論壇上,中國保健協會副理事長徐華鋒表示,“此次疫情對保健食品行業的沖擊應該是階段性的,暫時的,相信這個與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最近的行業會率先走出困境,行業長期向好的趨勢是不會變化的。”

哈爾濱市場監管局|嚴查通過傳銷、違規直銷等方式營銷保健食品的行為
近日,哈爾濱市市場監管局、市委宣傳部、市公安局、市商務局、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市衛健委等6部門聯合發文,從今年6月起在全市范圍內聯合組織實施為期一年半的保健食品行業專項清理整治行動。此次整治行動,將嚴厲打擊保健食品的6大違法違規行為。

明星花樣推薦產品責任如何厘定?
近日,有網友在楊迪的微博下喊話:幫助有利網錄制宣傳視頻可以,但請問有沒有嚴格履行廣告法和其他相關規定明確的應盡義務,對平臺資質的合法合規性以及業務的真實性等進行了核實?在這些爭議背后,是關于明星錄制推薦視頻時的身份認定和責任厘定問題。

“中國會員電商赴美第一股”云集引入法大大
國內社交電商平臺佼佼者浙江集商優選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簡稱“云集”,納斯達克股票代碼:YJ)與法大大達成合作,在與供應商合同簽署、財務結算,與員工簽署相關證明文件時使用法大大電子合同,實現平臺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顯著提升業務、財務、人力資源部門合同簽署及管理效率。

政企聯手發力直播經濟,濟南平陰要打造山東首個直播電商示范縣
8月7日上午,濟南市平陰縣人民政府與貝殼視頻舉行戰略簽約活動。雙方的合作將在全省開創“三個第一”——打造山東首個直播電商示范縣,啟動建設全省首個工業品直播電商產業基地——平陰電商產業基地,舉辦全省首個工業品直播節——平陰縣首屆工業品直播節,以此賦能平陰經濟社會發展,為濟南打造直播經濟總部基地提供有力支撐,也為山東直播電商加快發展發揮引領示范作用。

嚴查違法生產經營保健品,哈市6部門聯合出動
保健食品非法聲稱包含疾病預防、治療功能將重點打擊。近日,哈爾濱市市場監管局、市委宣傳部、市公安局、市商務局、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市衛健委六部門聯合發文,在全市范圍內聯合組織實施為期一年半的保健食品行業專項清理整治行動。此次整治行動將嚴厲打擊涉及保健食品的6大違法違規行為。

直播帶貨惹糾紛,主播該負責嗎?
8月5日,中消協發布的《2020年上半年全國消協組織受理投訴情況分析》顯示,疫情期間,消費者大多選擇居家消費,“宅經濟”下的相關投訴呈現新情況、新特點。其中就包括由網紅直播衍生出來的直播電商購物消費糾紛。

繼拼多多、云集后 社交電商服務平臺悅商集團登陸資本市場
近日,會員制社交電商的技術服務平臺悅商集團母公司WetradeGroupINC(簡稱WetradeGroup)已成功在納斯達克OTC板塊上市,交易代碼WETG。消息顯示,悅商集團母公司WetradeGroup是一家技術服務平臺,專注于為微商以及社交電商提供技術支撐的SaaS服務。

安徽開展保健食品行業專項清理整治提升行動
近日,安徽省市場監管局會同省委宣傳部、省公安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和省廣播電視局7部門聯合印發了《安徽省保健食品行業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決定從2020年7月起至2021年底前,在全省范圍內組織開展保健食品行業專項清理整治提升行動,嚴厲打擊保健食品領域非法生產經營、欺詐和虛假宣傳、違法廣告等突出問題,進一步提升保健食品質量安全水平,更好地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引國資進場、股價回升 康美藥業迎來重組轉機?
造假300億的康美藥業迎來了新變化。7月30日ST康美公告稱,公司因可能涉及托管及后續重組被批準停牌,最遲將停牌至9月3日。這次重組接盤的緋聞對象為廣東國資,如若國資進場,康美將獲得翻身的機會。

關于直播帶貨監管指導意見發布 市場監管總局:主播與代言人同責
7月29日下午,市場監管總局發布了《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加強網絡直播營銷活動監管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其中明確提出,直播內容構成商業廣告的,主播應履行代言人的責任與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