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剖析脂20代理制度,新型零售式消費電商或逐成趨勢
道道網訊 近日,在美國三大商業媒體之一的《Fast Company》中文版主辦,聯合香港品質保證局、粵港澳大灣區研究院、廣州商務局等各政府部門的“2020粵港澳大灣區最具創新力公司TOP50”發布的榜單中,除了華為、唯品會、騰訊、華大基因等知名企業外,記者發現了一個鮮為人知創新型企業——中食安泓(廣東)健康產業有限公司,其憑借自創立以來堅持走科技創新之路,響應國家提出的“健康中國”國家戰略,以獨到的科學健康管理體系,整合資源打造基于“服務型社交電商”全新經營模式的健康大數據產業服務平臺。
據了解,中食安泓旗下子品牌脂20,在近四年的發展歷程中,可謂經歷曲折,是一個在風雨中成長起來的子品牌,尤其在近幾年來互聯網新零售行業日漸火熱化的背景下,脂20的新零售商業代理模式的合法性及有效性亦受到眾多市場爭議和質疑,對于脂20的代理制度,記者采訪了一位不愿意透露真實姓名的行業專家對其代理制度進行剖析。
首先,從宏觀背景角度看,自從受疫情影響,國內眾多實業大面積裁員倒閉,國內各地GDP增幅呈下滑狀態,所幸國家經濟根基牢穩,經濟復蘇須與時俱進,于2020年9月國務院印發了一份重磅文件《關于以新業態新模式引領新型消費加快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中指出,"2025年'互聯網+服務'等消費新業態新模式得到普及并趨于成熟......引導實體企業更多開發數字化產品和服務,鼓勵實體商業通過直播電子商務、社交營銷開啟"云逛街"等新模式。"文件充分肯定了以新業態新模式為特征的新型消費對于中國經濟的促進作用。專家指出,消費新業態新模式涵蓋了社交分享及服務屬性,與新型零售式模式并無不同,區別于消費者單向選擇而形成購買決定的傳統電商模式,新型零售式消費電商通過一種銷售者與消費者間連接的“雙向”社交行為,這種自用受益,分享賺錢的自然裂變式新型社群營銷模式已在國家政策層面上予以大力支持。尤其疫情期間,當實體店無法照常營業時,新業態新模式發揮了重要作用,促進了經濟企穩回升,推動了整個消費市場的快速恢復。
第二,從行業角度分析,幾年前直銷巨頭權健因涉嫌傳銷引起國家整個直銷行業大動蕩,隨后市面上眾多品牌的各類新型營銷模式亦從“灰色邊緣化”地帶被政府規范管理“拉回正軌”。然而,中國新型零售模式歸屬中國電商行業領域,中國社交新零售經歷了8年野蠻發展,一路走來經歷過各種質疑非議,也引起了國家的高度重視。前年《電子商務法》新規頒布,意味著進入社交電商經營規范化階段,帶領著社交新零售個體創業者進入法制、規范與健康發展。對整個電子商務行業是進行了從國家的層面,對促進方面做了非常大的力度和頂層設計思維方面的一個提升,在傳統的電商模式上進行一個全新的創新,專家稱:“據《電子商務法》第三條,把鼓勵創新作為電子商務法最重要最基本的原則之一,我想我們對于電商模式的創新不但要有鼓勵的態度,還要有包容的態度鼓勵創新。正如脂20代理制度,每個公司都有自己獨特的商業模式,而正是因為企業自身有著獨特的商業模式和營銷方式,才更能奠定自己的市場基礎和核心競爭力。”
第三,從脂20代理制度分析,在健康領域,脂20處于第一梯隊,在不斷整合資源搭建大健康產業平臺的同時,持續優化大數據的應用,進行產品及平臺的擴容提質,其運作模式只是結合時下"分享經濟"的趨勢,采用創新"服務型社交電商模式",為客戶提供減脂技術服務,將私域流量變現、低門檻、輕資產,無論是當下還是未來,都具備經濟環境中的發展潛力。對于網上流傳的脂20的4級代理制度,專家指出,是傳統零售代理制及個體戶式分銷管理制的創新融合型制度。怎么解讀呢?下面由專家一一剖析。
什么是傳統零售代理制?眾所周知,傳統代理商分不同代理級別,有全國總代理、區域代理、省級代理、市級代理、縣代理等,這是典型的代理,在國內很多公司里非常普遍,而這種模式并不應定義為傳銷,是一種合法、正規被鼓勵的商業形態,比如手機行業,華為、oppo和vivo,你看他們的店面鋪滿了全國,但實際上你看到的大部分都是手機代理商。而為何脂20代理制度根據不同級別有不同拿貨價呢?大家可參考傳統零售模式中有一個詞叫“批發”,即商品的批發價格低于零售價格,即存在著批零差價,其差額由零售企業所耗費的流通費用、稅金和利潤構成。商業批發是生產與零售之間的中間環節。正如脂20代理制度,產品零售價1480元,而對于與公司簽訂合作協議的不同級別代理商向公司拿貨數越多,公司給到的優惠自然越大,比如省級代理拿貨10盒,公司給到差不多65折的優惠,總代理拿貨40盒有差不多58折的優惠,最高一級代理拿貨100盒有差不多4折優惠。不僅如此,對于個人零售客戶,“買3盒85折”類似這樣的傳統營銷手段,相信在市面上亦不罕見。專家認為:這種傳統零售批發模式線上化,與國內傳統零售批發模式并無本質不同。(下圖為脂20最新代理政策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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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個體戶式的分銷管理制更容易被理解了,事實上,根據《中國電子商務法》規定,面對社交新零售個體創業者,合法經營管理和納稅,中國有眾多國民企業創業者中,比如老干媽創始人陶華碧,萬達集團王健林等,大部分都從個體戶或小團隊白手起家,做到國內龍頭企業的地位。回到脂20的分銷管理制,當代理商市場業務拓展逐漸擴大,代理公司制已成為必然發展趨勢,需要一定規模的管理經營流程和體制,包括招聘銷售團隊,以支持一級代理市場業務等,而相對于行業對脂20制度“拉人頭”的解讀,若從人力資源管理角度分析,企業招聘人才,何嘗不是“拉人頭”呢?對此,專家稱,有部分媒體的理解并不充分,呼吁大家進一步客觀看待每一家企業獨特創新的制度,順應國家的新型零售式消費電商,順勢而為。
最后,專家提倡:在"放管服"的強力政策支持下,企業應當在遵循國家相關部門“審慎包容+協同監管”的原則下更加大膽的干,大膽的創新,為新業態新模式掃除發展障礙。然而,在國家與企業創新變革道路中,難免出現一些新情況與問題,企業應當在探索創新中學習解決,而不能因噎廢食,畏手畏腳不敢創新。脂20事業服務型社交電商模式,不僅順應行業趨勢,享受政策紅利賦能,還坐擁著萬億大健康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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