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彬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嫌傳銷被罰沒10余萬元
日前,據企查查APP顯示,廈門彬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簡稱:彬美生物)因涉嫌傳銷被廈門市海滄區市監局罰沒10余萬元。
圖源: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據悉,該處罰決定文書為廈海市監處﹝2021﹞67號,處罰決定日期為2021年7月2日,違法行為類型為:違反《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1)項行為,違反《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2)項行為,違反《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3)項行為。最終處罰結果為:1、沒收違法所得57986元,沒收“膠原環提蛋白”947盒,“膠原細胞蛋白”63盒(扣除經抽檢、鑒定后余下的產品數量)。 2、罰款50000元。 上述罰沒款共計人民幣107986元。
圖源:企查查
據悉,彬美生物注冊于2020年7月28日,注冊資金100萬元,實繳資金不詳。該公司法定代表人為秦彬彬,同時也是該公司大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持股比例為44%。經營范圍包含:一般項目:生物基材料技術研發;醫學研究和試驗發展;化妝品零售;化妝品批發;個人衛生用品銷售;衛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醫療用品銷售;互聯網銷售(除銷售需要許可的商品)等。
此外,該公司在今年5月24日曾被廈門市海滄區衛生健康局予以行政處罰。據悉,該公司因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執業案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第三十八條第二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參照廈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標準,處罰結果如下:1、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壹仟貳佰捌拾元整(¥1280.00);2、罰款人民幣伍萬元整(¥5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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