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家自稱“共享旅游誠信俱樂部”的傳銷組織,向老年人等群體宣稱可以邊旅游邊賺錢,其實是交入會費、發展下線——11月29日,浙江省市場監管局發布一起網絡傳銷典型案例。
澎湃新聞11月29日從浙江市場監管部門了解到,今年6月,臺州三門縣市場監管局接到舉報,對該共享旅游誠信俱樂部進行突擊檢查,當日即對當事人李某某等涉嫌組織開展傳銷活動立案調查。
經查明,李某某等人自3月起,在臺州三門、臨海等地向老年人宣稱在旅游的同時可以賺錢,誘騙老年人參與所謂的“共享旅游誠信俱樂部”。事實上,該組織共有6個層級,分別為九階、三階、一階、B崗、A崗、普通會員。老年人交49900元會費加入俱樂部成為普通會員,會被俱樂部隨機分配到一個A崗下面,當普通會員拉三個人加入俱樂部,就晉級為A崗;晉級為A崗后,俱樂部會在普通會員中,隨機選3個作為其下線,當這個A崗的3個下線全部都成為A崗后,其自動晉級為B崗;當其下面的三個A崗全部升級為B崗后,其又晉級為一階。以此類推,直到九階為止。
該俱樂部每新加入一個會員,其所交的49900元入會費,會被有發展關系的幾個層級分完,其中九階14000元、三階10000元、一階8000元、B崗4000元、A崗5000元、發展人員獲直推獎8900元(發展人員是普通會員的);如果發展人員是A崗的,則獲得5000元加直推獎;如果發展人員是B崗的,則獲得4000元加直推獎,以此類推。
澎湃新聞從浙江省市場監管局了解到,至案發,該俱樂部的會員達300余人,其中老年人占了一半,涉案金額達1000余萬元。市場監管部門認為,李某某等人的行為違反了《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的規定,屬于組織策劃傳銷行為。目前,該案已被移送警方,公安機關已對13人采取刑事強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