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據信用中國顯示一起關于寧波星秀美容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團隊計酬案,據甬鄞市監處罰﹝2022﹞233號顯示如下:

經查明,2020年5月開始當事人寧波星秀美容科技有限公司在經營深海魚鱗膠原蛋白固體飲料(簡稱深海膠原)、淡水魚鱗膠原蛋白固體飲料(簡稱淡水膠原)、 白桃風味飲料(又稱抗糖,下同)和脂排舞固體飲料(包括櫻花味、香蕉味、莓子味或抹茶味,四種口味)產品時,采取了以下營銷模式:
1、會員(經銷商)根據進貨金額分別有天使合伙人、首席合伙人、預備董事和董事四個級別。
2、首次購貨金額達4980元產品(以天使合伙人享受的產品價格,下同)成為天使合伙人,達49800元產品的成為首席合伙人,達298000元產品的成為預備董事,達100萬元產品的成為董事。
3、不同級別的會員可享受對應級別的提貨價,除董事會員外,平級推薦可持續享有8%的提成,跨級推薦可享有一次6%或10%的獎勵。
4、董事推薦一位董事可享受一次性9%的獎勵,除首次購貨之外的持續采購金額,可持續享受5%的提成,并享受月度銷售2-10%的折扣。
此外,董事的下級董事再推薦一位董事可享受一次性4%的獎勵,董事的下下級董事再推薦一位董事可享受一次性2%的獎勵。其中董事級別的會員(經銷商)由當事人直接管理,包括簽訂經銷商授權合同,發放董事級別的獎勵。董事級別以下的會員由董事負責管理包括獎勵發放。到案發止,當事人已發展董事29名,共銷售深海膠原21544盒、脂排舞57340盒、抗糖飲20880盒、淡水膠原445盒,銷售額按董事的拿貨價計(深海膠原188元/盒;脂排舞200元/盒;抗糖飲210元/盒;淡水膠原133元/盒),銷售額為19962257元,向董事返利2779351.96元,支付產品貨款16611090元,違法所得為571815.04元。
另查明:當事人內部設有總經理、財務部、市場部等部門,平時通過聚會、微信、私下交流等方式開展上述經營活動。案發后當事人已停止上述營銷模式。
我們認為,當事人在經營過程中,采用會員(經銷商)經銷模式,即要求加入人員購買4980-1000000元不等金額購貨金額成為天使合伙人、首席合伙人、預備董事和董事后,推薦他人加入,根據被推薦會員的銷售業績可以獲得不同百分比的業績獎勵或一次性業績獎勵,會員之間具有推薦、上下關系,其行為已構成《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三)項所述的傳銷行為。
當事人內設有總經理,財務部,市場部等部門,組織機構齊全,分工明確,在銷售產品經營過程中,通過聚會、微信、私下交流等方式推廣。根據《禁止傳銷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為上述傳銷行為組織策劃領導者。
鑒于當事人具有首次違法,能積極配合調查,如實陳述違法事實并主動提供證據材料的從輕處罰情節。 根據《禁止傳銷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款規定,建議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對當事人違法行為作如下處罰:
一、沒收違法所得571815.04元;
二、罰款人民幣500000元。
罰沒款合計壹佰零柒萬壹仟捌佰壹拾伍元零肆分整(1071815.04元)。
據企查查顯示,寧波星秀美容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0月26日,注冊資本為100萬元,陳圣江擔任法人。該公司微信公眾號為“力博得LEBOND”,小程序名為“星馳NIMI膠原蛋白體驗館”。此外,該公司還因其他廣告違法行為被寧波市鄞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4萬元。